信宜市一面店竟然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信宜市大成镇**面坊违法事实:发布虚假广告和未建立进货(原辅材料)、销售台账记录逾期不改正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做以下行政处罚:1.对其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罚款5500元。2.对其未建立进货(原辅材料)、销售台账记录逾期不改正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合计6000元,上缴国库。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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