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号 发表于 2025-11-17 16:36

信宜某知名百货超市被罚

信宜市**百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1.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咸味海苔(即食藻类制品)”40包,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8.4元,上缴国库;2.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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