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典型案例①:信宜这两人因山火被行政处罚,2人被行政处罚
本帖最后由 三号 于 2025-1-23 10:40 编辑引以为戒,失火必受罚——茂名市近期山火典型案例①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烧杂草、炼山、燃放烟花爆竹、抽烟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引发的山火,为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升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布近期山火典型案例。
案例一:信宜市白石镇丽垌村山火
2024年12月31日下午3时许,信宜市白石镇丽垌村委会上坑村突发山火。案发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迅速锁定了违法人员黄某堂。据黄某堂供述,其雇请了刘某郁等两人使用割草机在丽垌村委会上坑村上坑顶山场割杂草。午饭后,看见上山路旁边有一堆杂草,便叫刘某郁拿出打火机把这堆杂草点燃,并在旁边围观,不料突然吹起大风,被点燃的杂草火苗蹿至几米高,把山场上割下来的杂草也引燃了,火势迅速向山顶方向蔓延。尽管他们马上拿起树枝和铲草工具奋力扑救,但由于当时火势较大,无法自行扑灭,火势迅速蔓延,最终造成6.3亩山林被毁。
信宜市林业局对黄某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警告;2.责令六个月内在火烧迹地上补种560株树木;3.罚款3000元。
案例二:信宜市怀乡镇山心村山火
2024年10月2日下午3时许,信宜市公安局怀乡派出所接报有群众违反禁火令规定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随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违法人员叶某伟。据叶某伟供述,其在信宜市怀乡镇山心村委会附近山场扫墓拜山时焚烧纸钱冥币和燃放爆竹。
信宜市林业局对叶某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警告;2.罚款200元。
案例三:高州市曹江镇大坡村山火
2024年12月24日19时,高州市曹江镇大坡村委会丹陶村屋背冲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92.25亩。据相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是一名受雇砍伐桉树的务工人员陈某兵在砍伐树木过程中被马蜂蜇了一下,感到十分恼火,就想用火烧马蜂窝,其工友知道后虽极力劝阻,但陈某兵下班后仍自己偷偷燃火烧蜂,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目前,火灾肇事者陈某兵已被移送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四:电白区望夫镇坡头村森林火情
2024年12月21日13时53分,电白区望夫镇坡头村委会秧地坡村发生火情,过火面积约为2亩。经调查,为电白区望夫镇坡头西边村村民巫某南野外用火不慎引发火情。巫某南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电府通〔2024〕2号)相关规定。
目前,巫某南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处以1000元人民币罚款。
肇事者巫某南指认违规野外用火现场
野外防火责任重大
林区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
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一图看懂森林火灾的罪与罚
安全提示:
增强防火意识严禁林区吸烟、野炊、焚烧垃圾等
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如发现火情
请立即拨打12119报警↓↓↓
来源:茂名应急管理
原标题:引以为戒,失火必受罚——茂名市近期山火典型案例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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