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辖区新增2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布如下:设备类型:移动测速设备
1、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2、设置点位:
(1)280省道156公里350米附近(高州市曹江镇卫生院门前路段)东往西方向(限速值60km/h)。
(2)280省道156公里350米附近(高州市曹江镇卫生院门前路段)西往东方向(限速值60km/h)。
以上新增2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月24日9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高州市公安局2025年1月16日
来源:高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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