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某食品公司被罚,经营的产品配料表不符......
本帖最后由 三号 于 2024-12-13 11:53 编辑信宜市麦**食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商品“BEIGAOSI贝糕丝®莲蓉包”配料表中的“馅料”(白砂糖、芸豆、豌豆、植物油、麦芽糖、淀粉、植脂末、葡萄糖浆、食用盐、全蛋粉、磷酸氢二钾、柠檬酸钠、脱氢乙酸钠、食用香料)与“红莲蓉味食品馅料”的包装标签标示的“馅料”(白豆、豌豆、白砂糖、水、大豆油、葡萄糖浆、小麦淀粉、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食用香精))不一致,属于配料表不符,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4的规定,且在生产过程中均没有添加莲子或其他莲蓉类馅料,属于产品名称误导消费者,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2.1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以下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040元,并处罚款6000元,合计11040元,上缴国库。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0.6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504000
处罚机关: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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