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玉都街道旺同村促进适龄未婚青年结婚奖励办法(试行)
本帖最后由 三号 于 2024-11-25 09:53 编辑旺同村促进适龄未婚青年结婚奖励办法(试行)
近年,我村未婚青年逐渐增多,为提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对青年人婚姻问题的关心度,发挥民间“红娘”穿针引线的作用,促进旺同村适龄未婚青年早日结婚,使人口合理增长。经旺同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旺同村促进适龄未婚青年结婚奖励办法》(试行)。
一、奖励对象 (一)初次登记结婚的旺同籍28周岁以上男女青年。 (二)介绍旺同籍28周岁以上男、女未婚青年在本辖区登记结婚的“红娘”。
二、奖项 (一)奖励结婚对象 1、男女双方均为旺同户籍的初婚青年,奖励金额 2000 元。 2、男、女单方为旺同户籍的初婚青年、离异再婚青年,且结婚在本辖区的,奖励奖金 1000 元。 (二)奖励“红娘” 1、成功介绍男女双方均为旺同户籍的,奖励红娘2000元。 2、成功介绍男、女单方为旺同户籍的,且结婚在本辖区的,奖励奖金 1000 元。
三、奖励的申请流程 1.符合奖励条件初婚青年在结婚登记后,向村委会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村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放奖励。
四、其他事项 1、本办法从2024年11月0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2、不尽之处由旺同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旺同村果委员会2024年10月17
来源:旺同村民委员会
双方同为旺同户籍?这个不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个鼓励政策的作用?同村适龄未婚青年有多少呢?双方同为本村的户口,这给人会不会产生有一种变相排外的错觉?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长期这样会不会有近亲结婚的可能性?当然,村子人口总基数有多大,这个不太清楚。只是个人单纯认为,既然要鼓励,为什么不是单方为旺同户籍人口就行了呢? 大力支持做人运动。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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