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号 发表于 2024-9-20 09:30

信宜法院对一起涉嫌犯滥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想当“光头强”?真的刑!
近日,信宜法院对一起涉嫌犯滥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信宜市20多名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

法治意识淡薄致滥伐



2021年前,潘某分别从两名村民处购买了两山场的林木。在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的前提下,潘某到上述两处山场滥伐林木并将滥伐所得的林木销售给周围居民,非法获利近20000元。

经鉴定,潘某采伐的林木树种是杉树,采伐林木活立木蓄积量达29.8775立方米。公诉机关认为,潘某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破坏生态环境,构成滥伐林木罪,并致使社会公益受到损害,向信宜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以“法”之盾守护青山   

案件经信宜法院审理,最终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为了让受损山场及时得到修复,让当事人深切明白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法院判处潘某对山场被滥伐的林地进行修复。如逾期不履行修复义务或者修复未达到保护生态环境标准的,应承担生态环境修复复绿费用17012.92元。宣判后,被告人潘某当庭表示服判,并表示愿意积极补植复绿。

在场人大代表们对“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的司法模式表示认可,并建议要继续积极向村民群众以案说法,引导群众们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来源:信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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