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源头治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违法建设源头治理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遏制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的违建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茂名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信宜市防盗网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管理
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房屋外立面设施装饰装修应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小区规划。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设计阶段规范建筑阳台设计,严禁在设计中预留改建房间的阳台面积,诱导业主采用改建、封窗等行为,对原报建结构进行改动。严禁在销售中以阳台赠送面积、“n+1户型”、“送露台”、“送楼顶”等作为卖点来吸引买房人,变相诱导买房人“偷面积”。
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装饰装修管理
服务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规定制定适用于本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的装修协议,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对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违建行为的管控,提供符合标准的防盗网样板供业主装修参考。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装修现场的巡查,对违反法律规定、管理规约、服务协议的装饰装修行为,应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劝阻、制止并要求装修人及时整改;装修人未按要求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茂名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并报告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处理。
三、规范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业主装饰装修行为
管理业主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开工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办理装修工程登记手续,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阳台、防盗网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要求。
阳台上原设计的栏杆不能拆除和改变款式、禁止做任何改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封闭,禁止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原有色彩的外墙涂料不得改变。
阳台、外走廊及其栏杆上原则不得设置防盗网,确需安全防护的,可安装不影响景观的、钢丝直径不大于6mm的隐形防盗网,严禁飘出墙体;结构安全,外形美观,颜色与建筑物外立面相协调;同一栋楼应采用相近的材料、色彩、式样;防盗网应当安装在窗扇内侧,应按规定设置应急救援逃生窗口。
四、加强巡查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巡查制度,增加配备巡查人员,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提高对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内涉嫌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违建行为的主动发现率,将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
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属地街道办采用多方联动巡查模式,坚持以“控”为重点,全面加强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内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违建行为的防控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问题发现、解决、反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
五、加强执法处罚各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现有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内阳台违规封窗、违规设置防盗网等改变建筑外立面违建行为秉持“零容忍”的态度。未经批准变更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筑物外立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要全过程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通过教育劝导,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自觉配合自拆和助拆行动,在群众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更好地构建信宜市安全、整洁、宜居环境。
本通知中的有关具体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按所承担的职责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668-8831261
市城管执法局:0668-8869280市
自然资源局:0668-8821365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宜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9月15日
{:1_311:} {:1_297:}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