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这家商店被行政处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本帖最后由 一号 于 2024-8-19 10:44 编辑信宜市刘**商店
违法事实:经查明,2024年7月10日,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摆放着1包“富得利花生”、2桶“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3桶“康师傅红烧牛肉面”、7桶“康师傅香辣牛肉面”、5包“康师傅香辣牛肉面”、4包“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7包“超Q面椰汁炖土鸡面”的待销售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上述超过保质期的袋装方便面销售价格为2元/包,有16包,货值金额为32元;桶装的方便面销售价格为5元/桶,有12桶,货值金额为60元,“富得利花生”销售价格为48元/包,有1包,货值金额为48元。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按其销售价格计算,总的货值金额为140元。由于当事人未设立经营账簿,也无法提供相关销售记录,故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时,没有如实记录进货日期和索取进货单据、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1、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包“富得利花生”、2桶“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3桶“康师傅红烧牛肉面”、7桶“康师傅香辣牛肉面”、5包“康师傅香辣牛肉面”、4包“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7包“超Q面椰汁炖土鸡面”;3、对当事人经营超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500元,上缴国库。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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