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703艘涉渔船舶安全度休
我市5703艘涉渔船舶安全度休休渔期间查办案件36宗,培训船员797名今年南海伏季休渔已近尾声,茂名市5703艘休渔船舶(在册海洋渔船2455艘、乡镇纳管船3248艘)安全度休。休渔以来,全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共出动执法船艇257艘次、执法人员2298人次,检查渔港码头254个次、渔船停泊点1491个次、船舶网具修造厂点20个次、市场29个次,登检渔船1789艘,查办案件36宗(办结20宗),没收渔获物2230公斤,罚款14.47万元,清理网具23张,拆解涉渔“三无”船舶128艘,有力保障休渔秩序平稳有序,有效维护海洋渔业资源。
制定方案统筹 多部门共同监管
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出台《茂名市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方案》,分管副市长任全市海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农业农村、公安、财政、市场监管、海警、海洋综合执法等部门各负其职,分工明确,强化“捕捞、运输、销售”全链条打击。各涉渔镇政府(街道办)组织成立镇级陆上联合执法组,加强设点监管,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密切配合、行动一致推进伏季休渔工作。
做好前期准备 确保休渔工作落实到位
合理规划休渔水域。根据“港内停泊,岸上存放”休渔管理要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镇(街道)和海洋综合执法部门,根据各停船点的锚泊和避风条件等因素,妥善安排休渔渔船锚泊、避风场地,并留好消防应急通道。包船干部通过“定人联船”逐一核准休渔船舶名单和停泊位置。
营造伏季休渔浓厚氛围。执法人员入渔港、登渔船、进渔村,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面对面解读、发送短信、发布短视频等多种途径,引导广大渔民群众严格遵守伏季休渔规定和落实对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为休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做好应休渔船核查工作。对全市6088艘涉渔船舶,特别是385艘免休渔船摸底排查,建立应休渔船名册,加强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等制度,掌握休渔工作主动权。
岸海联动 保持打击监管高压态势
休渔期间,全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分成海上执法组和陆上执法组,落实“海上巡航、岸线巡查、港口驻守”一体化联合联动监管,形成海陆闭环管控格局。
加强海上巡航。海洋综合执法队伍依据岗位职能开展巡查监管,会同海警、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做到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相并重,独立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切实加强茂名海域执法检查。
加强岸线巡查。基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和各镇街对所辖岸线和关键点位持续进行“昼查夜巡”“定期点船”,强化渔船停泊区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严防休渔渔船非经批准离港离岸。
加强港口驻守。海上港口口门是船舶出入必经之处,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船艇先后在博贺渔港、水东港、放鸡岛、吉达港等重点海域进行24小时驻航管控,形成有效震慑。
加强打击“三无”船舶。开展全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通过水上巡查、陆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重点海域、港口、码头进行拉网式排查,基本实现涉渔“三无”船舶清存量、遏增量目标。
加强督察指导。市渔安联办检查督导组共8次到12个村(居、渔)委会开展工作,发现问题8项,发出通报6份,已整改完成8项。支队督察人员对休渔情况和重要点位进行突击检查,加强问题通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有效。
开展宣传教育 提升渔民安全生产知识
开展船员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利用休渔期渔船集中归港有力契机,分批有序开展职务船员、普通船员培训,增加船员储备,提高船员依法从业的规矩意识,切实加强从业群体培训管理。休渔以来共举办船员培训22期,797人参加,为实现出海作业渔船船员应配尽配打下良好基础。
开展安全培训和实操演练。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举办安全生产类培训11期,约2000人次参加。在博贺渔港盐坨码头举办茂名市2024年渔船安全生产宣传暨消防救生联合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海洋渔业执法暨消防救生联合作战能力,提高全民应对海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开展休渔和安全生产宣传。支队先后在中国渔业报、广东卫视、大湾区卫视、南方日报、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网站、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茂名乡村振兴公众号、茂名应急管理公众号、茂名电视台、茂名日报、抖音、茂名+等平台发布休渔有关信息26次。派发《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严防渔船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给渔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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