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关于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有关问题的通告http://www.sznews.com 2010-10-20 07:05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关于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有关问题的通告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让广大深圳市民分享特区30华诞的喜悦,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由三家通信运营商开展的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的活动,于2010年9月9日至20日进行了市民申请信息的受理工作。由于受理的市民申请信息量大,尚需要从技术层面对市民身份进行甄别,以确保话费回馈顺利进行;同时不少市民提出延长回馈话费有效期等合理化建议。为了使广大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市民都能够获得手机话费回馈,经研究决定,从10月21日至11月20日,各通信运营商将从技术上对市民所有申请信息作进一步核对确认,同时修改、实施延长话费有效期的程序等技术方案,于2010年11月20日前启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手机号码进行话费充值。本通告由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通告通过深圳特区报和深圳新闻网发布。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编辑: 小月 http://news.sznews.com/content/2010-10/20/content_5010876.htm#
原来如此。。。。 如此。。。。 明白。。。。 哦 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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