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焯琳 发表于 2021-9-28 22:57

这个缺少隐私的时代呀~

难道只有我收的快递经常被打开,要不然就是破了一个洞,而且那个洞很明显是人为的。
五花八门的方式查看我的快递,之前一直没有仔细检查快递的习惯。但是现在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了,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邮政法》第71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8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快递企业从业人员以外的社会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快件,根据《刑法》第25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
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有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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