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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转学插班生招生办法

2024-3-16 12:03| 发布者: 风情超版| 查看: 218| 评论: 7|原作者: 一号

摘要: 信宜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转学插班生招生办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信宜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2024年秋季转学插班生招生办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7〕70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信宜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转学插班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插班生招生对象及学位安排

       (一)政策生:适用征地户(注:原村级小学通过升级改造逐步收归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学校,其建设用地为村(居)委会集体提供,该村(居)委会的原住村(居)民适用征地户入学保障)、拆迁安置户(仅限选择商品房安置户)、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青年人才子女、有突出财政贡献企业骨干人才子女等适用招生保障政策及协议约定的招生对象群体(以下统称政策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及协议约定执行。

       (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2024年插班生招生,按2023年二、三年级招生办法执行,只招收本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房户一致”类学生。

       以上两所学校2024年秋季插班学位安排如下:

640 (1).png

       (三)户籍生:本人户籍地址在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覆盖范围内的学生(以下统称户籍生)。户籍生招生根据学位及报名情况抽签定校,与学区及房产情况无关。

       根据我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的办学规模及现有学位情况,2024年秋季招收插班生的学校和年级、人数安排如下表,其他没有学位的市直学校和年级不安排插班:

1.小学

640.png

2.初中

640 (2).png

       政策生的转学插班按有关政策规定、协议约定执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招收本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房户一致”类学生;其他已在信宜市直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申请在市直学校之间转学。

       二、报名办法

       插班生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根据学校的招生条件,符合条件的可根据意愿选报多所学校,不限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7-15日。

       2.报名地点:教育城服务区。

       3.转学插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户籍生:

       (1)《信宜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申请表(户籍生)》(见附件1)。

       (2)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主页、学生页)。

       (3)学生学籍信息表(在原校可打印)。

       政策生:

       (1)《信宜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申请表(政策生)》(见附件2),政策生的申请表要经相关部门审核。

640 (3).png

       (2)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主页、学生页)。如户口簿不能反映学生与父母亲子关系的,还要提供能证明学生与父母的亲子关系的其他相关材料。

       (3)学生学籍信息表(在原校可打印)。

       4.审核。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报名资料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5.公示。审核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审核结果进行统一公示。

       三、招生办法

       (一)政策生招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及协议约定执行。

       (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2024年插班生,按2023年二、三年级招生办法执行,只招收本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房户一致”类学生。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的,全部录取;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大于该学校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的,则抽签录取,额满即止。

       (三)户籍生招生按如下办法执行: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的,全部录取。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大于该学校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的,按学校顺序(上表)逐间学校抽签录取,额满即止。

       四、办理入学

       8月15日前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前往学校办理注册,入学后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转学申请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录取后不按时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

       (三)除符合市直学校申请条件且按程序被安排转学插班的学生外,其他学生由家长确定在原校就读或自行申请其他有空余学位的非市直学校就读。

       (四)不经市教育局按本办法安排的市直学校转学插班学生, 市教育局将不予办理转学手续,不承认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家长不要相信和委托他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转学插班,以免上当受骗。

       六、本办法由信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68-8815149。

       附件:

       1.信宜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申请表(户籍生)
       2.信宜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申请表(政策生)

微信截图_2024031611333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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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5日

来源:信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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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与你擦身而过 2024-3-17 08:03
引用 掌声一直都在 2024-3-17 08:08
引用 无限风光 2024-3-17 13:49
十分不满意
引用 无限风光 2024-3-17 13:49
强烈要求放开自由转学,实现就近入学!
引用 无限风光 2024-3-17 13:51
不知多少家长浪费了多少的时间花在接送孩子放学的路上
引用 与你擦身而过 2024-3-18 18:52
无限风光 发表于 2024-3-17 13:51
不知多少家长浪费了多少的时间花在接送孩子放学的路上

就是要你出来带动消费。。。。。。
引用 掌声一直都在 2024-3-18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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