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 发表于 2024-4-4 09:58

钱排司法所化解一起未婚生育子女抚养权纠纷

本帖最后由 一号 于 2024-4-4 09:59 编辑

  近日,信宜市司法局钱排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双方分手引发的未婚生育子女抚养权纠纷。
  【基本情况】
  钱排镇某村村民张某来到钱排司法所求助,称他的侄女张某女与李某男未婚生育了一个孩子,但如今双方已经分手。作为张某女的大伯及实际抚养人,张某表达了希望从李某男那里收回孩子抚养权的愿望。司法所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张某,司法所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应由其亲生父母自行协商,司法所并无权力强制要求李某男放弃孩子抚养权。
  次日,张某女带着几位亲属以及李某男一同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经司法所调解员详细了解情况得知,李某男与张某女原先经熟人介绍相识,之后同居并于去年生育一个孩子,张某女的家人曾要求李某男提供50万元彩礼并承诺将来生育四个子女,方可同意他俩共同生活。然而,李某男表示自己是个孤儿,自幼跟随亲戚长大,并无太多积蓄。经过一番协商,彩礼金额降到了15万元。不久后,张某女以某种原因为由提出分手,并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遭到李某男拒绝,由此导致了双方的矛盾。
  【调处结果】
  在确定双方并非一时冲动分手后,调解员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规定,强调不足两岁的孩子随母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且从法律上讲,通常倾向于支持母亲一方。待孩子满两岁后,双方可再次协商抚养权归属,此过程中并不影响另一方的探视权。通过调解员对情、理、法的深入阐述,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孩子由张某女抚养,李某男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并享有合法探视权。至此,该因双方分手引发的未婚生育子女抚养权纠纷得到顺利化解。(信宜市司法局钱排司法所 黎芳菲)
来源:信宜市司法局

与你擦身而过 发表于 2024-4-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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